2024-01-25公告 | 公告类别:其他函件

成分股:None | 关键词:监管警示, 决定,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ST榕泰 | 信息来源:巨潮监管

标题: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六位责任人被上交所监管警示

摘要:近日,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榕泰或公司)六位包括当时的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在内的责任人接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监管警示决定。

据悉,此次被警示的人员是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杨海涛,时任独立董事冯育升、刘晓暄,以及时任监事黄林纯、许伟斌和袁华仕。这六位责任人都参与了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报并投出赞成票。

公告中明确指出,*ST 榕泰在2021年与8家企业发生143,018.93万元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其中54,334.25万元被用于归还杨宝生个人对外拆借款和其他个人债务、相关公司股权融资、银行贷款以及杨宝生经营的房地产业务等,88,684.68万元由杨宝生短期内从上市公司转入转出,以规避银行借贷监管、借新还旧、应对交易所问询和审计机构核查等目的。此外,还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6,355.87万元。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51%,且公司未按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此外,*ST 榕泰还存在在半年报中未披露相关事项,存在重大遗漏,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形。

此次警示旨在敦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引以为戒,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公告原文:*ST榕泰:关于对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