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8公告 | 公告类别:通报批评

成分股:None | 关键词: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纪律处分决定书, 扬子新材 | 信息来源:巨潮监管

标题: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遭深交所纪律处分,虚增营业收入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被查

导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管理团队因虚增营业收入、关联方非法资金占用及违规关联交易等系列行为被采取纪律处分。

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调查,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新材”)存在系列的违规行为,其中包括2018年至2020年期间,扬子新材时任总经理胡卫林通过超额支付预付款等形式占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余额高达1.98亿元。

除此之外,扬子新材在2020年发生关联交易金额达7005.83万元,约占公司当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1.8%。但公司并未按照规定对这些交易进行审议及信息披露。

最为严重的是,扬子新材在2020年具有虚假记载行为,将子公司新永丰生产的镀锌卷销售给有关公司,然后再直接或通过第三方销售给公司,形成交易闭环,虚增营业收入约1.37亿元,约占2020年年度报告营业收入的11%。

深交所认为扬子新材及相关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主要责任人胡卫林作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主导实施这些违规行为。针对这些行为,深交所采取了纪律处分,包括对扬子新材公开谴责,胡卫林被视为十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这一事件着重提醒公司及管理层遵守相关法规,保证公开透明的业务操作,以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同时也提示广大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时,注意关联交易等可能引发风险的因素。

公告原文:扬子新材:关于对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