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06公告 | 公告类别:其他重大事项

成分股: | 关键词:行政监管措施, 上海证监局, 5%以上股东, 万业企业,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来源:上交所

万业企业收到上海证监局处罚决定 5%以上股东未及时履报告义务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641)今日披露,其5%以上的股东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林万业”)未按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因此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4]56号)。该决定要求三林万业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以纠正其未在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到5%时停止交易,且迟至2024年1月6日才披露有关情况的行为。

具体来看,三林万业自2020年6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多次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累计减持比例达到5.57%,但在持股变动达到5%时未按规定停止交易和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此行为构成了违规。

上海证监局的监管措施提示三林万业,应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避免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如果三林万业对该监督管理措施有异议,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不停止监督管理措施的执行。

公告原文:万业企业: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PDF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