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分股: | 关键词:锋龙股份, 收购报告书摘要, 提示性公告, 要约收购报告书 | 信息来源:深交所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预计由顶度云享旅游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要约收购及股份转让增持至41.38%股份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龙股份”)公布,于2024年2月5日收到了顶度云享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度云享”)、陈向宏以及桐乡欣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桐乡欣享”)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根据报告,顶度云享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拟受让绍兴诚锋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锋龙股份29.99%的股份,并通过部分要约收购方式进一步增持至11.39%的股份,累积达到总持股比例41.38%。 本次操作共计涉及资金约298,995,117元,要约收购价格设定为12.82元/股。顶度云享承诺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存入约59,799,024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此次要约收购计划采取主动要约的形式,而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并不意图终止锋龙股份的上市地位。若要约收购完成后锋龙股份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顶度云享作为控股股东将协调其他股东共同提出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锋龙股份的上市地位。 要约收购的实施条件包括股份转让协议的生效,需要锋龙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产置入事项,且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合规性确认,以及完成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截至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要约收购仍存在不确定性。 锋龙股份表示将密切关注此次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