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宣布,经过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审议及批准,公司决定对2023年度利润进行高比例分配,具体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总计发放现金红利约89.74万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58%,此举展现了公司对股东的高度回报。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2023年兴通股份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2.20亿元,而可供分配的利润达到653.88亿元。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支付的资金总额约为48.35亿元被视为是现金分红的一部分,进一步增加了现金分红的总额。
此次利润分配计划的实施基础是对股权登记日兴通股份登记的总股本280,000,000股进行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072,473股,最终确定的股本基数为275,927,527股。该公司还明确指出,如果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保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且会另行公告具体的调整情况。
同时,兴通股份强调该利润分配预案还需提交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董事会和监事会均认为,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了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及合理回报股东等因素,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