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今日对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指责该公司未能按照规定及时披露与其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8118)相关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违反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据监管函透露,瀛通通讯在前期已经存在触发《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修正情形,但公司未能在预期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5个交易日前就修正或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问题,及时发布提示性公告。该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相关条款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瀛通通讯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