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3月22日向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欧家居”)发出监管函,指出帝欧家居在其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帝欧转债)中存在未及时披露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的情形。深交所表示,帝欧家居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5个交易日前未能及时发布提示性公告,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

深交所要求帝欧家居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此次教训,立即进行整改,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同时,深交所提醒帝欧家居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信息披露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

作者 业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