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4年3月28日向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指出公司在处理“东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事宜上存在违规行为。根据深交所披露,东杰智能科技集团在其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转股价格85%的情况下未能及时进行提示性公告,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

深交所要求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董事会重视此次违规行为,吸取教训,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强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在2024年3月28日的董事会中决定,即使未来六个月内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也不会提出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方案。深交所此次监管函是对东杰智能科技集团在重要信息披露方面的不严谨行为的正式提醒与警示。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