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周三发布公告称,其控股股东郑昊先生持股比例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被动稀释了1.25%。据悉,这次可转债的转股期自2022年5月5日开始,一直到2027年10月28日。截至2024年4月10日,已因转股减少了837,754张,转换为3,429,795股。
此次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稀释是由于公司在2021年10月2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总额达4亿元人民币的可转债引发。转债发行后,累计转股数量已致郑昊先生在持股数不变的情况下,其持有的股份比例由原来的53.37%下降至52.12%。
这次股权变动并非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常见方式,而是因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被动稀释了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对于这次变动,公司明确表示,并没有涉及资金来源问题。
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会已对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进行了保证,确认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告还提及,这次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动并不涉及违反《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