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近日公布,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兴源环境”)及其多名高级管理人员因2016年至2022年期间虚增收入和利润等财务造假行为,被给予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兴源环境及相关当事人违反了多项上市规则,导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调查发现,兴源环境全资子公司在2016年和2017年的两个PPP项目中存在虚增项目收入及成本等情况,具体包括2016年虚增营业收入9,063.09万元、利润总额2,202.07万元,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26,807.66万元、利润总额3,636.86万元。相应影响2016年至2022年年报相关资产及负债科目金额,造成财报资产负债金额存在虚假记载。

依据相关规定,深交所对兴源环境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同时对包括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周立武及多名高管在内的相关责任人给予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的处分。深交所表示,将上述违规行为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强调此类违规行为损害了市场正常秩序和投资者利益。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