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宣布,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计划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这一决策反映了公司对股东的回报承诺,同时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求。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3,512,257,599.54,上涨24.44%;净利润286,286,690.85,上涨7.2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联赢激光公布的可供分配利润为673,782,286.91元人民币。基于2024年3月31日的总股本339,041,895股,公司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0,856,284.25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7.76%。
公司在公告中指出,如股本在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将维持分红总额不变,同时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该利润分配方案还须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在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中,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获得审议通过,并得到了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支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亦认为方案兼顾了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公司强调,尽管本次现金分红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但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尽管如此,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前还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这可能构成潜在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