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5月31日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廖晓鸿、詹妙灵、罗玉成发出监管函,指其在对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和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存在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深圳证交所指出,信永中和在审计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时,针对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减值计提的审计程序未到位。同时,在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时,对是否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评估也不到位。这些行为已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条款。
此外,詹妙灵、罗玉成作为公司2020年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以及廖晓鸿、詹妙灵作为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亦违反了相关规定。
深圳证交所敦促信永中和及相关注册会计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重视审计质量管理,确保未来审计工作的执业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