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认将按照每股30.876元(含税)的比例派发现金红利,现金红利总额将达到38,786,363,272.80元。

根据公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5月29日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派对象为截至2024年6月1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红利发放日定于2024年6月19日。

公告指出,本次分红不实行差异化分红送转。对于持有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足一年者则需代扣代缴相应税款。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以及通过沪港通投资的香港市场投资者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其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27.7884元。

此外,对于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自行发放对象,公司将直接发放现金红利。其余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则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30.876元。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