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汇宇制药”)今日发布公告,确定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3元(含税),相当于每股现金红利0.213元(含税)。这一方案已在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
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日期定在2024年6月21日为股权登记日,6月24日为除权(息)日,发放现金红利的日期也为6月24日。总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为89,771,005.99元(含税),基于实际参与分红的421,460,122股股份。
根据公告,符合以下条件的股东将在相关日期收到现金红利: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共计2,139,878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对于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一年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按相应税负比例计算个人所得税。公司也明确了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的相关税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