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393)宣布,其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并将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总计派发现金红利381,529,194.30元(含税)。此次红利发放将于2024年7月11日进行,股份登记日为2024年7月10日。
此次利润分配的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发放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投资者可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如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其红利将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对于不同类型股东的税收待遇,公司也进行了详细说明。对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A股股份、股权激励限售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9元。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的股东将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实际税负为10%,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81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1元。香港联交所投资者通过“沪股通”购买的A股股票也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1元。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股息、红利所得税,实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