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美诺华,603538)宣布其全资子公司宁波美诺华天康药业有限公司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药品注册证书》。这一批准赋予公司在国内生产和销售该药品的资格。
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是一种化学药品,主要用于治疗成人和青少年(年龄12岁及以上,体重至少为35kg)的慢性乙型肝炎。美诺华天康于2022年8月17日首次提交申请,并于近日获批。该药品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 H20244164,批准有效期至2029年6月27日。
美诺华天康为该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企业。截至公告日,公司在研发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上已投入科研费用约788.94万元人民币。国内市场上,主要生产厂家包括正大天晴药业集团、齐鲁制药、江西青峰药业和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根据IMS数据,2023年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全球销售额达到94,605万美元,其中中国销售额为8,484万美元。
公司表示,该药品注册证书的取得,将提升美诺华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丰富其抗病毒类产品线,有助于公司经营和发展。然而公司也提醒投资者,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性,该药品未来的销售情况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包括政策变化、市场需求和市场竞争等,投资者需谨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