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7月26日对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603779.SS)、前任董事长朱秋红、前董事会秘书白璐以及前总经理孙砚田作出监管警示,因其未及时披露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2年10月26日,威龙葡萄酒披露烟台银行龙口支行就撤销一项“以物抵债”三方协议提起的诉讼。该协议旨在用兴龙合作社持有的葡萄园代替王珍海偿还公司8773万元的违规担保损失。2023年8月21日,公司收到烟台银行撤诉的《民事裁定书》但未及时披露。2024年4月15日,烟台银行再次提起诉讼,公司也未立即披露,直到4月23日才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公布。

上交所指出,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信息,违反了2023年8月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条款。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时任董事长朱秋红、董事会秘书白璐和总经理孙砚田均未能履行信披职责,对此负有责任。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及其它相关规定,上交所对公司及上述个人发出监管警示,并要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违规行为再次发生,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规范性。

该监管警示强调了公司在信息披露和合规运作中的责任,敦促公司管理层严格遵守法规,提高透明度,维护市场秩序。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