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601121)公告称,其股东宁波涌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2024年8月期间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并对此行为致歉。
公告显示,宁波涌峰在减持前持有宝地矿业8,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2024年8月2日至8月20日期间,宁波涌峰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了公司股份3,110,6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减持总金额为17,652,573.51元,每股成交价在5.55至5.82元之间。截至公告日,宁波涌峰持有公司股份5,289,374股,占总股本的0.66%。此减持行为违反了其在宝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
宁波涌峰在《致歉信》中解释称,此次违反承诺的原因主要在于公司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到位,误认为持股比例不足5%不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宝地矿业在取得最新股东名册并发现宁波涌峰持股变化后立即联系宁波涌峰,后者迅速展开自查并停止减持行为。
宁波涌峰已责令相关人员重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承诺,加强证券账户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公司表示,将进一步组织包括持股5%以上的股东、特定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宝地矿业强调,此次违规减持行为及相关处置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管理。公司呼吁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