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811)发布公告,详细介绍了公司预重整的最新进展。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7月15日决定启动对东方集团的预重整,当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然而,公司是否能最终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尚存不确定性。
2024年8月8日,哈尔滨中院决定指定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作为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此后,东方集团已经向债权人发出了债权申报通知,并多次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截至8月28日,已有11家投资人报名。为了充分保障各方权益,公司决定将投资人招募截止时间延长至9月28日18时。
东方集团预重整的核心原因是未能清偿债权人黑龙江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到期债务,并且存在清偿能力不足但具有重整价值的情况。如果重整失败,东方集团可能面临破产清算及股票终止上市的风险。
此外,公司已向债权人公开了债权申报通知,并积极推进审计与评估工作。东方集团在公告中强调,将继续关注预重整进展并及时披露后续信息。
与此同时,公司正在应对东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流动性紧张问题。控股股东东方集团和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已承诺采取措施化解财务公司流动性风险,并优先以现金支持其资金需求,以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不受影响。
另外,在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情况下,中国证监会已对公司立案调查,东方集团表示将积极配合调查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重申其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正常开展,并强调所有信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报刊上的正式公告为准。投资者需谨慎决策,并注意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