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因信息披露不准确问题遭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深交所要求公司吸取教训,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4年10月11日对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希望”)发布了一份监管函,指出该公司在回购股份及员工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中存在不准确之处。监管函称,新希望六和前期披露的回购股份数量高于实际应留存股数,此外,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披露的股份来源与实际使用的股份来源不符。

深交所表示,新希望六和的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和第2.1.1条的相关规定。这些条款要求上市公司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确保投资者获得充分的公司信息以做出合理决策。

对此,深交所要求新希望六和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的相关上市规则。深交所提醒公司及其高管在未来的信息披露中,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此次监管函的发出,标志着深交所对信息披露合规性的持续重视,也反映了监管机构对市场透明度和投资者保护的高度关注。新希望六和作为农业和食品行业的重要企业,其信息披露的不准确不仅影响公司本身的声誉,也可能对市场投资者的决策产生误导性影响。

作者 业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