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分股: | 关键词:飞利信,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来源:深交所
飞利信(300287)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变更,陈洪顺不再与杨振华、曹忻军保持一致行动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飞利信”)公告称,由于陈洪顺先生年高及身体健康原因,不再与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保持一致行动关系。此次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变化,但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变更。 陈洪顺先生与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的一致行动关系于2024年2月2日正式解除。在此之前,三人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共计持有飞利信公司10.17%的股份。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杨振华先生和曹忻军先生仍将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7.98%的股份。 飞利信于本次公告中强调,此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以及持续运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洪顺先生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一部分。 此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振华先生与曹忻军先生表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会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