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9月4日发布的监管函指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付忠伟、赵亮在浙江新亚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多项不合规行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的决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从业人员在新亚制程的年报审计过程中未能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评估新增供应链代采业务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其审计底稿中关于内部控制的结论缺乏审计依据。这违背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和相关规定。

此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保理和供应链代采业务收入审计程序执行中同样存在不足。它们未完整获取并检查相关合同、发票和物流凭证等资料,未能对新亚制程的一些异常情况保持职业怀疑,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函证程序的执行也存在问题,未能留存发函快递单,并且回函快递单上未显示寄件地址无法通过扫描查询。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审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审计执业质量。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