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546)于2025年1月1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公司被处以100万元罚款,实际控制人赵辉被处以150万元罚款,财务负责人方光泉被处以40万元罚款。

根据公告,金圆股份存在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期间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期间,赵辉策划资金流转,通过供应商账户将公司资金共计40,660万元转入控股股东金圆控股,用于偿还金圆控股的往来款。该金额占公司2022年末净资产的8.36%,占2023年末净资产的9.70%。虽然资金及占用利息已于2024年4月报告前归还,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直至2024年4月19日才通过临时公告披露。

证监会认定,金圆股份及相关责任人违反了《证券法》等相关法规,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公司表示,此次行政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日常运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对该事件表示歉意,并承诺将加强合规管理,提高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及时性,维护股东利益。

作者 业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