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涉及的诉讼与仲裁事项累计金额约2845.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60%,已达到信息披露标准。

公告显示,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近期向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法院起诉大同市御东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请求被告支付污泥处置费631.97万元及违约金189.59万元,并承担相关诉讼及保全费用。目前法院已受理并要求原告预交诉讼费,案号为(2025)晋0214民初6460号。

此外,公司针对自然人任伟提起拍卖合同纠纷诉讼。案件起因于2024年12月飞马国际破产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中的2690万股公司股票拍卖,任伟竞得但未按期付款,导致二次拍卖成交价下降,造成公司损失1528.54万元。该案现已由黑龙江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移送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

除上述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近一年内其他诉讼仲裁合计金额约2845.54万元,其中尚未结案金额约1692.76万元,占净资产的4.52%。公司作为原告涉及案件金额约1004.09万元,作为被告涉及案件金额约1841.44万元。

公司表示,将依法妥善处理相关案件,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由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或结案,相关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案件进展及会计准则进行相应处理,并严格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作者 业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