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999)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广州益海被一审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从犯的案件进行了集中说明。公司管理层表示,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程序方面均存在重大错误,广州益海依法不构成犯罪,将积极上诉并穷尽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公司介绍,案涉事项源于安徽华文与云南惠嘉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并在长达十年的时间内通过行贿、内外勾结、伪造单据等方式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公司表示,安徽华文在收到真实库存通知后长期掩盖损失,后又试图将巨额亏空转嫁给广州益海,而广州益海始终未参与造假,且严格履行合同流程,包括逐笔确认货权转让、定期寄送库存确认函与催款函等。公司强调,一审采信的审计材料存在主体不合法、数据失真、结论矛盾等问题,不足以构成有效证据。

公司指出,一审判决忽视商业常识:广州益海罐容最多可对外提供不足10万吨,不可能存放安徽华文宣称的逾百万吨棕榈油;棕榈油保质期有限,不可能长期存放十余年;安徽华文自身长期配合伪造库存单据、虚构出库记录,行为根本不符合“被诈骗”的逻辑。公司称,权威刑法专家已出具意见一致认为广州益海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管理层表示,公司董事长郭孔丰对一审判决震惊,并强调郭氏家族在中国累计投资超2500亿元,不可能为蝇头利益参与损害国企资产和声誉的违法行为。公司坚决支持广州益海的上诉,并表示如二审仍维持原判,将依法申请再审。

对于投资者关心的影响,公司表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对公司当前业绩影响不确定。广州益海亦未从涉案行为中获得任何利益,公司内控流程严格,业务人员均按规定执行。公司将继续依法维权,相信二审将推动案件回归事实与法治。

作者 业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