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公布,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向股东派发每股现金红利0.16元(含税)。此举旨在与股东共享公司持续增长的经营成果,预计分配总额达522,950,099.52元。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已通过此预案,接下来将提交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香江控股2023年实现净利润810,921,030.7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和其他因素调整后,公司2023年底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总计为1,106,800,493.73元。经过此次利润分配,公司仍有583,850,394.21元未分配利润结转至后续年度。
此外,公司在声明中提到,此次利润分配计划体现了董事会对公司稳健经营和长期发展的信心,同时考虑到公司目前的现金流状况,意在提升广大投资者的回报。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承诺将所得现金分红款项全额用于支付尚未偿还的业绩补偿金及相关利息。
公司强调,此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告中还特别提醒股东和投资者关注相关决策程序和风险提示,确保充分了解此次分红计划的细节及其可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