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分股:None | 关键词:ST东洋, 纪律处分决定书 | 信息来源:巨潮监管
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处分 深圳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布了对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湖南优禾”)和湖南神州行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行者资本”)的通报批评处分决定。湖南优禾是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5%以上股东,而神州行者资本是湖南优禾的一致行动人。 根据深交所的调查结果,湖南优禾和神州行者资本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根据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披露的公告,湖南优禾致函东洋股份,计划在2023年4月10日起六个月内增持东洋股份,增持金额为1.1亿元至2.2亿元,增持平均价格不高于2元/股。然而,据东洋股份于2023年8月9日公告,湖南优禾终止了增持计划,因为公司财务情况恶化,资金占用余额增加,股价未满足增持计划要求等原因。神州行者资本决定终止增持计划,并未增持东洋股份。 基于上述违规行为,深交所决定对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和湖南神州行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这些违规行为将被记入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诚信档案中。 这一决定于2024年1月29日生效。 以上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和湖南神州行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通报批评处分决定的内容。 深证上〔2024〕87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告文件,对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和湖南神州行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