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公告 | 公告类别:股东增持或减持股份

成分股:None | 关键词:增持, 控股股东, 一致行动人, 明冠新材 | 信息来源:上交所

明冠新材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主体调整,增持资金最高2000万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宣布,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原定的公司股份增持计划主体调整为其实控人闫勇先生。根据公司在上个月公布的增持计划,上海博强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在三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万元。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博强尚未开始实施增持。

据悉,上调整前的增持主体上海博强直接持有明冠新材料10.69%的股份。闫勇先生通过持有90%的上海博强股权而成为该公司的实控人。本次增持计划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并将遵循证券管理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增持计划实施可能会因证券市场情况的变化或政策因素而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同时,公司强调此次增持将不影响公司股份分布的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原文:明冠新材:明冠新材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主体调整的公告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