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分股:None | 关键词:业绩预告, 精伦电子, 问询函 | 信息来源:巨潮监管
标题:精伦电子预计2023年度净利润亏损 上交所发布问询函要求进一步说明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近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一问询函形式要求进一步详细披露其2023年度业绩预告相关事项。根据该公司先前提交的业绩预告,2023年度净利润预计为负,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营业收入为1.25亿元。 公司业绩预告显示,精伦电子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预计为1.4亿元,同比下降约22%,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1.25亿元。此外,近三年里,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持续亏损,营业收入持续下滑。对此,上交所要求精伦电子详细披露其主营业务的开展情况,各业务板块的主要供应商和客户以及业务收入确认的依据等信息。 上交所还要求精伦电子分析和披露其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充分提示风险。若存在重大的经营风险,该公司的股票将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此外,上交所还针对精伦电子营业收入的扣除项目以及对应情况发出询问。询问函要求精伦电子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详细说明其未扣除收入的相关业务是否存在应扣除收入未按规定扣除的情况。上交所在询问函中再次提示精伦电子,如果营业收入扣除后的财务指标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该公司的股票将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上交所的询问函同时要求年审会计师对精伦电子2023年度业绩预告进行深度审计,并发表明确的审计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强调,精伦电子应当重视2023年度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按期对外披露年报,并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充分提示相关风险,以保护投资者权益。要求其在接到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在5个交易日内进行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