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分股:None | 关键词:决定, 皖新传媒,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管警示 | 信息来源:巨潮监管
安徽新华传媒:财务差错警示,虚增营收超亿元 安徽新华传媒(股票代码:601801)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在2023年12月收到安徽证监局的警示函决定。根据该决定,公司在2020年和2021年的财务报告中分别虚增了19,197.16万元和1,772.22万元的营业收入。经过修正后,这两年的财务报告中营业收入分别下调了2.17%和0.21%。 财务报告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公司的财务数据披露错误和管理不规范违反了相关规定。同时,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邓琼未能尽职,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上交所对安徽新华传媒及邓琼作出监管警示的决定。公司和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违规事项,并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公司需在一个月内向上交所提交整改报告。 安徽新华传媒和相关人员应以此警示为鉴,严格依法规范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运作规范并按规则披露重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