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分股: | 关键词:回购股份, 华光新材, 公司实际控制人, 提议 | 信息来源:上交所
华光新材提议以自有资金回购股份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379,简称“华光新材”)今日宣布,公司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金李梅女士提议公司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根据公司董事会2024年1月24日的会议决议,公司同意以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的价格,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数量预计约在600,000股至1,200,000股之间,约占总股本的0.67%至1.34%。回购期限为12个月。 金李梅女士提议回购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凝聚力,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该提议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明确支持,并计划于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 为确保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华光新材董事会对此次公告的内容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指出提议人金李梅女士近六个月内未进行股票买卖,并承诺在回购期间无增持或减持计划。若情况有变,将按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公司董事会已于2024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具体的回购方案详情和独立董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