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分股:None | 关键词: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T博天, 行政处罚决定书 | 信息来源:上交所
博天环境被证监会处罚,因虚假信息披露罚款总计1200万元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17年至2021年财务报告中存在虚假信息披露行为遭到警告,并被处以总计1200万元罚款。调查发现,该公司通过不当会计处理手段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及利润,涉及金额巨大,且对市场秩序造成严重损害。 经中国证监会审理,发现博天环境在2017年至2021年间通过虚假委托付款协议、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等方式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与利润,其中,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11.40%,虚增利润超过1亿元,占当期利润的70.68%。在随后几年内,虚假行为持续,危害性增加,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5.33%,虚增利润超5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的223.80%。 除被处以500万元罚款的公司外,博天环境当时的董事长赵笠钧因对虚假信息披露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300万元罚款。其他涉案高管苏峰峰、李璐各自被处以200万元罚款,而代理财务总监高峰则被处以100万元罚款。这些人员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并有权在指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复议和诉讼不停止处罚决定的执行。 博天环境履行信息披露责任,通过官方指定媒体公布了相关处罚信息,并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