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发布公告称,其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在2024年5月17日的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根据方案,公司将以总股本1.2亿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共计发放现金红利3240万元。

公告指出,股权登记日定为2024年6月6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4年6月7日。

红利发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将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资金清算系统派发;特别股东如龙岩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与香港卓越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将自行领取红利。

税务方面,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27元;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的,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为1个月至1年内的,实际税负为10%;持股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0.243元。通过沪股通持股的企业和个人亦同样按10%税率代扣,实际每股派发0.243元。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公司将实际派发每股0.27元。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