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前对全德能源(江苏)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原因是其未能履行对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增持承诺。

经查,2023年4月10日,海南椰岛披露全德能源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全德能源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不少于1.5%的公司股份。然而,截至2024年4月10日,增持计划期限届满,全德能源未完成任何增持,增持计划完成率为0。此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7.7.5条等相关规定。

全德能源在规定期限内对违规事项无异议。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全德能源予以公开谴责,并将此处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海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同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上交所提醒上市公司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作者 业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