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向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002569)发出关注函,针对公司财务总监李晓玲辞职及年报问询函延期回复的问题,要求公司及李晓玲详细说明相关情况。
2024年5月31日晚,浙江步森服饰披露财务总监李晓玲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公告,称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在聘任新财务总监前,暂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艾绍远代行财务总监职责。此前,李晓玲自2024年1月5日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2024年5月20日,深交所向浙江步森服饰发出年报问询函。2024年5月27日,公司公告称将延期至2024年6月4日前回复年报问询函。
深交所对此表示高度关注,并要求公司及李晓玲核实说明以下事项:
1. 详细说明李晓玲担任财务总监不到半年的具体辞职原因,任职期间能否独立履职,是否与管理层在公司经营管理方面发生重大分歧,是否发现公司在内部治理、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不规范甚至涉嫌违法违规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是否无法保证年报问询函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
2. 结合艾绍远的专业背景、任职履历等情况,详细说明其是否具备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能力,是否能够确保履职的独立性,能否确保公司财务内控的有效性,能否保证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回复年报问询函。
深交所要求浙江步森服饰在2024年6月7日前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并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