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52)公告,其拟发行不超过625,497,8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4〕1156号)。

根据备案通知书内容,公司需在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如发生重大事项,应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此外,公司在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应通过该系统报告发行上市情况,并在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严格遵守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公司表示,自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若继续推进,应更新备案材料。备案通知书仅确认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信息,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证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其对企业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认定。

顺丰控股的H股发行及上市申请尚需获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作者 业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