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668)宣布其全资子公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尔婴药品有限公司近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的玻璃酸钠滴眼液药品注册证书。此举标志着尔婴公司具备了生产和销售该药品的资格,将进一步丰富其产品线,提升公司的医药业务竞争力。

玻璃酸钠滴眼液适用于治疗角结膜上皮损伤,包括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病和手术后、药物性、外伤等外因性疾病。截至公告日,已有包括齐鲁制药在内的27家公司获准在中国市场销售该药品。据药智网数据显示,2023年玻璃酸钠滴眼液在国内的销售额约为3.09亿元人民币。此外,该药品已被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版)》。

尔婴公司本次获批的玻璃酸钠滴眼液规格为0.1%(5ml:5mg),该项目的研发投入约为491.7万元人民币。公司预计,此次获批将有效增强其在医药市场的竞争力。然而,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从研发到投产周期较长,投资风险需谨慎考虑。

浙江尖峰集团提醒广大投资者,由于医药产品生产和销售容易受到国家政策和市场环境影响,投资仍需注意相关风险。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