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福达股份”,证券代码:603166)及其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和桂林福达齿轮有限公司近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成功获得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根据公告,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将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自本次重新认定后,公司及其子公司在2023年、2024年和2025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证书具体信息如下:福达股份证书编号为GR202345000792;福达曲轴证书编号为GR202345000654;福达齿轮证书编号为GR202345001126,发证时间均为2023年12月8日,有效期为三年。

公告表示,由于公司及其子公司2023年度已经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缴纳申报,此次重新认定将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